第200章 耍帅-《绯闻之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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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辣手神探》里陈金的第一场戏就是耍帅,开着拉风的红色法拉利跑车,西装革履,满脸光鲜的出现在图书馆里,然后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圣经,圣经里是已经挖空了的,里面装有一把消音手枪。

    圣经里藏枪是很经典的一个桥段,从翻页拿出枪,到很酷的说了一句,“那即是有了!”之后,开枪杀人,然后再施施然潇洒无比的转身走掉。

    从开着法拉利出场,到杀人之后很潇洒的走掉,整个过程展现了一优雅风骚的杀手形象,又帅又酷,和发哥开场的拉风枪战想比,各擅胜场,又有相得益彰的感觉。

    好像很自然的驾驭着这样一个角色,一举手一投足都帅到不行,自吹一句,陈金觉得他比原版的伟仔那个出场绝对要帅,酷超过百分之一千。

    没有难度,迅速的拍完,在现场的发哥夹着他的脖子,“臭小子,真是同人不同命,你这也太舒服了,而且看上去比我还要拉风,我得考虑看是不是的换个角色先。”

    “切,明明是我比较帅,要是你去试试,保证一团糟!”陈金嘿嘿直乐,毫不留情的打击着发哥。

    吴宇森导演很满意刚刚陈金的表现,真是演得形神具备,夸张一点的说,那比他想要的效果还要棒,因为那种风骚之外的冷静狠厉陈金演的特别的传神,此时听到他俩的对话,倒是帮了陈金一句,“这话我赞同,倒不是阿发演技有问题,而是阿king的气质风度明显更合适这个角色。”

    陈金乐了,有些洋洋得意,“怎么样,发哥,服气了吧,嗨,我就不打击你了,我要是演你那角色,可能导演就觉得我比你更加适合,那样的话,你就没得混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得混是吧!”发哥夹着他的脖子紧了紧,“那我先把你踩到爬不起来再说。”

    陈金笑着撇撇嘴,“迟了,我都已经火大发了,现在你要是想踩,只怕会磕了你的脚。”

    闹了一会,暂时休息的时候,发哥拉着陈金走到一边,突然说了一句,“吴导演明年就要去好莱坞发展,他也跟我说过差不多的意思,我现在也在考虑,你觉得我适合去那边吗?”

    发哥和吴宇森的关系很不错,这一部戏也很明确的是吴宇森导演在香港的最后一部,但是现在香港电影还处在畸形的繁荣期,发哥可能有些挣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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