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章 雷爆之主-《谁说剑士不能用魔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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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帕克最近是春风得意马蹄疾,一日看尽长安花啊,作为一名金五实力的魔剑士,就连最近风头正盛的猎风公会都邀请他过去做精英成员。

    得意至极的帕克才不稀罕什么公会,冒险者,当然得冒险,毕竟,很多女生都特别有冒险精神,只要你愿意陪她们疯狂,指不定就什么时候突然上手了,那多刺激,女生看起来正经,其实疯起来完全意想不到的妙啊!

    这不。早晨又遇到了两个妹子,还都是法师,这就不用说了,够味!

    既然要刺激,那肯定是带到没有人的地方,面对狼群,自己一打五,魔剑士怕个什么,只要不是几只统领围攻,完全不虚,那个时候妹子吓得心惊胆战,自己出手化险为夷,那场景,顺着下去,不就刺激了,野外什么的,最喜欢了!

    但如果有别人,就很头疼了,本以为遇不到人的帕克实在没想到这么靠近中心了还有人!

    本来不想搭理的,谁知道两个妹子打了招呼,帕克很气!

    凌云看着眼前的妹子不语了

    “你好,我叫爱丽丝,你也是来冒险的吗?”

    凌云不争气的摸了摸鼻子,有些唏嘘不已,名为爱丽丝的少女,有着魔鬼一样的身材,金色的长发卷起,挺拔的身姿,落落大方的胸围,因为是魔法师,所以穿的也特别轻便,这导致她可以穿裙子,这就很漂亮了!

    凌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这丽兹身材,但性格截然相反的女人,爱丽丝丝毫没有察觉到凌云邪恶的目光,反而很天真的看着凌云!

    傻白甜???凌云呵呵一笑,请务必多遇到几个!

    “你好,我叫柏莎!”

    正当凌云想的时候,又一个少女蹦了过来,凌云仔细的打量了起来,激动的心期待下一个爱丽丝

    然而看到这个凌云不屑的撇撇嘴,又是一个莫莫安,不过比莫莫安高一点,同样是法师,看起来脑子比爱丽丝够用,不是凌云喜欢的类型,但是也很漂亮,有点清新!

    看了她们的牌子,金四,银五,看的出来,脑子不够用,注定落后一点!

    凌云点点头,黄昏森林冒险遇到美女,也是意想不到的,问题是他不想遇到,雷暴之主不能轻易见人,这妹子的嘴虽然小,但传播谣言方面可是一等一的厉害!

    “我叫凌云!”凌云淡淡的道,很简单的介绍了一下,冒险者狭路相逢,打个招呼就算浓!

    看了看后边跟过来的男的,凌云就撇了撇嘴,真是好福气。

    看着凌云,帕克也是一笑,但心里已经狠死了

    “你好啊兄弟,我叫帕克!”

    “你好!凌云”

    凌云平淡的介绍让帕克一下懵逼了,没想到这个人能这么不给面子!

    看着凌云同样金五的牌子,拿着剑士的剑,没有铠甲,现在的剑士都这么吊了吗?不知道的我还以为你是魔剑士呢!

    剑士的剑和魔剑士的有很大不同,剑士的轻一些,讲究一个锋利,而魔剑士就是劈砍了,而且刀也可以,所以会很大,很重!

    也就是着,虽然没有铠甲,但帕克还是认识到凌云是剑士!

    “兄弟你是剑士吗?”帕克心里不屑但却很礼貌的问道

    作为正经男人,凌云一下就看出帕克这种渣男的气质,摆摆手,一脸平淡的道:“我是法师!”

    “咦??”此话一出,三人全都惊讶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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