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本来我想撕毁合同,将秦洛赶出公司,不过后来他被你派到沪市,我也就睁一只眼闭只眼了。” “既然秦洛签约了公司,那就是我们公司的艺人,他的所有商业酬劳都应该经过公司的账户。但是我却知道,他写的网络小说《斗破苍穹》赚了不少稿费,却直接走的他自己的个人账户,公司一点分成都没拿到,这完全就是在藐视公司。” “现在他竟然还要求什么?向公司借款2000万?当公司是慈善堂啊。” “这笔账我会慢慢跟他算的。” 英姐的眉头皱得更深,为秦洛辩解道:“当初在签下秦洛的时候就已经在条约里写明了,个人行为所得不与公司挂钩,公司不会参与分成。这也不仅仅只是针对秦洛,娱乐圈所有的明星基本上都是如此。” “《斗破苍穹》是秦洛自己写的,没有借助公司的任何一点资源,理论上来说就与公司没有任何瓜葛,是他个人的商业行为,稿酬自然不用经过公司账户。” 英姐说的是娱乐圈的事实,一位明星签约经纪公司,靠着经纪公司拿下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、代言等等,赚取的酬劳自然要经过公司账户。 但是,如果是明星的个人所为,不借用公司的资源,那么所得收入就不用公司参与分成。 例如一位明星中了500万大奖,难道他还要分给公司100万吗?那这就属于霸王条款了。 秦洛自己写《斗破苍穹》,就和一般明星中大奖一样,纯属个人行为,不占用公司的一点资源,所得收入自然无需经过公司账户。 魏羧自然也知道这点,但是他本来就不待见秦洛,又得知他靠着写《斗破苍穹》赚得了几千万,并且现在每天都还能赚到几十上百万,他心里就更加不是滋味。 这笔稿酬,公司应该要参与分成啊。 魏羧身为一家娱乐公司的总裁,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,一般的小钱他也不会看在眼里,但是现在涉及到的可不是一点点的小钱,而是几千万啊。 纵然是他,也无法忽视几千万资金的流失。 所以,魏羧对秦洛那是更加看不上眼了,心里膈应他。 一周前,英姐将秦洛的要求上报给他,他当时第一时间就在心里给拒绝了,但是表面上却没有说出来,而是只给出了一个会考虑一下的回答。 他是想借此来拖延时间。 秦洛新节目的起步资金如果不能及时到位,肯定对新节目有一定的影响。 第(2/3)页